2016年1月13日 星期三

科技(10233164潘雨暘)

專利簡介:





申請專利範圍:


  1.一種保全系統之緊急對講裝置,包括:門窗感應器、迴路感知電路、輸出入處理裝置、鍵盤、中央處理器、位址記憶體、唯讀記憶體、音頻產生器、音頻偵測器、數據機、電話控制藕合裝置、上位管制機、麥克風、喇叭及電信交換站;其中,門窗感應器得感應迴路感知電路,迴路感知電路連線至中央處理器,輸出入處理裝置分別與鍵盤、中央處理器及音頻產生器連線,中央處理器分別與位址記憶體、音頻偵測器及數據機連線,位址記憶體與唯讀記憶體連線,電話控制藕合裝置則分別與數據機、音頻偵測器、音頻產生器、麥克風、喇叭、電信交換站與上位管制機連線,或透過保全專線直接與上位管制機連線;藉此構成於緊急情況下,使用者便於與管制室對講之保全系統者。





先前技術檢索:

系爭專利之門窗感應器、音頻產生器、上位管制機、麥克風、喇叭,其功效相當於引證1之人工按鈕20、自動撥號裝置16、遠方監控中心14、麥克風14b、喇叭26。系爭專利之音頻偵測器、數據機、電話控制藕合裝置、上位管制機、麥克風、喇叭及電信交換站其功效相當於引證2之用戶端之STE、DT裝置、線路元件組13、緊急監控中心6、麥克風23、喇叭21、電路交換系統線路4。另系爭專利之鍵盤、輸出入處理裝置、中央處理器、位址記憶體、唯讀記憶體等習知之元件,為微處理機控制技術領域所熟知,其所組成之控制功能,功效相當於引證2之控制單元11。

系爭專利之門窗感應器、迴路感知電路,其功效又相當於引證2之感知器12。

系爭專利之各元件依其功效分別於引證1、2有相當之元件對應,雖文字表達略有不同,但為熟習該項技術者依據引證1、2之內容,可輕易思及,再加上系爭專利技術為應用微處理機之相關技術研發而成,其各元件之組成及其連接關係,熟習該項技術者依據該領域之基礎知識,及引證1、2所揭露之通信方式,足可輕易完成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內容

是以,引證1、2之組合足以證明系爭專利請求項1係運用申請前既有之技術或知識,而為熟習該項技術者所能輕易完成且未能增進功效

引證1


引證2



故此專利實質上是 專利無效



侵權鑑定




依照均等論
判定中興保全侵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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